《漳州市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十条措施》
政策内容:利用现有房屋和闲置厂房等兴办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大本营、众创空间等,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场地支持、指导服务和政策扶持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创业投资机构和各类社会组织等。经评审后,评为省级创业孵化基地的给予50万元资助,评为市级创业孵化基地的给予20万元资助。省、市级项目同时评审,项目资助省级、市级不同时享受。
支持对象:符合条件的创业孵化基地
申请受理单位: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来源:实习与就业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