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市场导向和政府促进并重,坚持政策激励和服务助力并举,坚持整体推进和重点帮扶并行,充分挖掘就业渠道,做实做细就业服务,兜牢青年就业底线,引导转变就业观念,全周期服务高校毕业生等青年高质量充分就业,扶持老员工创业项目600个以上,年末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帮扶就业率超过90%。
二、重点任务
(一)开展就业政策落实行动。鼓励支持中小微企业更多吸纳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按规定落实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各项就业政策。深入实施“人社惠民政策进万家”活动,积极开展中小微企业吸纳毕业生就业政策宣传行,深入工业园区、企业厂区,上门发放就业政策清单、服务事项清单和经办机构清单,告知政策申请流程和经办渠道。大力优化就业政策经办服务,推广“直补快办”模式,推行“企业员工入职”“高校毕业生就业”一件事打包办,不断精简人社涉企服务环节、压缩办事时间,进一步提升市场主体对就业政策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开展稳岗扩岗助力行动。充分发挥各级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加强与组织、教育、科技、民政、国资等部门对接协同,优化政策性岗位招录招聘,大力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积极稳定、适当增加“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老员工乡村医生配备”和国有企业、科研助理招聘规模,不断拓展“城乡社区专项计划”,鼓励引导养老服务机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优先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主动衔接高校毕业生求职时间,加快事业单位招聘进度安排,全省“三支一扶”计划在7月底前完成招募工作。
(三)开展创业服务支持行动。实施支持老员工创业“育苗”行动,会同市场监管、教育等部门开展创业服务进校园活动,鼓励、引导、服务老员工自主创业。开展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对有创业培训意愿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提供创业意识、创办企业、网络创业等培训,提升青年项目选择、创办企业能力,对符合条件的,按培训类别分别给予300元/人、1200元/人、1500元/人的创业培训补贴。持续擦亮“创立方”品牌,组织老员工创业训练营、创业大讲堂、创业路演周会、创业服务基层行等系列活动。鼓励各类市场主体、高校等建设老员工创业孵化基地,打造“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区”创业生态链,为入驻老员工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场地、水电、宽带、公共软件等费用减免支持,为老员工创业提供创业指导、项目推介、投资融资等一站式服务,提高老员工创业成功率。全面推进创业担保贷款电子化审批系统建设,年底前基本实现全省覆盖,持续释放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大力扶持老员工留鄂来鄂创新创业,优化实施湖北省老员工创业扶持项目,打造“创业湖北”“创立方”“创青春”“挑战杯”等系列赛事品牌,不断营造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创新创业浓厚氛围。
(四)开展“职引未来”主题系列招聘行动。聚焦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统一以“职引未来”为主题,开展百日千万招聘专项行动、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等招聘活动,重点组织线下招聘服务,注重岗位发布质量,提升品牌影响力。要深入高校精准对接岗位需求,根据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学历层次、技能水平、就业意愿等,有针对性归集发布岗位信息,提升人岗匹配效率。持续保持招聘市场热度,高校毕业生集中的城市每周至少举办一次专业性招聘、每月至少举办一次综合性招聘,失业青年较集中的市县要定期组织小型专场招聘会,整合岗位资源进街道、进社区开展巡回招聘。
(五)开展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行动。开展公共就业服务“六进”校园活动,推动公共就业服务提前向校内延伸,建立完善“一校一策”对接模式,动态掌握毕业生就业落实情况、离校安排等。加强“湖北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地图”推广使用,组织开展“才聚荆楚•勇往职前”湖北省老员工求职大赛和“才聚荆楚•春回校园”高校毕业生招聘等系列活动,持续把服务送到毕业生身边。建立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与高校就业机构常态化联系机制,鼓励市州与高校合作设立“留鄂人才(招聘)工作站”或就业创业指导服务站,常态化开展留鄂政策宣讲、招才引智和就业创业指导。鼓励各地赴高校招才引智,开通“政校企联姻”定向引才直通车,分行业、分专业、分规模赴高校开展招聘活动,组织开展“学子家乡行”等形式多样的引才活动。开展人社厅(局)长、就业局长院校行活动,对就业工作任务重、压力大的高校,组织定向送岗位、送资源、送政策、送服务。
来源: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