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稳定和扩大就业
促增收促消费促增长行动方案
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也是促增收、促消费、促增长的基础支撑。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强化就业优先政策,更好促进就业与经济社会发展良性互动,助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现就实施稳定和扩大就业促增收促消费促增长行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新就业增长点培育行动
(一)实施绿色低碳就业工程。服务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在绿色低碳领域大力挖掘就业岗位、扶持创业项目、开展职业培训,对绿色低碳领域的企业或项目优先给予就业创业政策扶持。
(二)支持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允许以个人身份或平台集体申领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意外伤害保险补贴,补贴标准每人每年不高于100元。开展“一县一家”公益性零工市场标准化建设,免费向灵活就业人员提供零工信息登记发布和“即时快招”服务。
二、重点产业就业支撑行动
(三)优化工业企业用工保障。完善工业企业用工服务保障制度,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定期调查发布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建立劳动力需求清单,开展多层次供需对接活动,全力保障企业用工需求。开展加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支持工业企业行动,支持企业和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加强合作,共建公共实训基地、共设专业、合办订单班和委培班,培养急需紧缺人才。
(四)培育壮大建筑行业从业队伍。围绕建筑强市强县强镇,科学布局新型建筑工业化产业集聚区,吸引更多青年投身新型建筑业,优化建筑业从业人员结构。打造建筑之乡、建筑特色小镇,培育“鲁班用工”等劳务品牌,帮助建筑工人就近务工实现就业增收。实施“齐鲁建筑工匠”职业技能培训计划,每年培训3万人次以上。
(五)稳定扩大服务业就业规模。加大接触性聚集性服务业用工保障,定期举办行业性专场招聘活动,及时补充行业所需用工。实施服务业就业扩容行动,开展生产性服务业百企升级引领工程,认定一批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培优塑强一批家庭服务职业培训示范基地,示范带动服务业吸纳就业。
三、助企纾困稳岗扩岗行动
(六)常态化开展返岗复工服务。对集中来鲁务工人员,支持企业全年时段提供点对点返岗复工服务。将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全面扩展至政府投资重点工程项目,促进重点项目用工和群众就近务工。
(七)继续执行鼓励企业吸纳就业优惠政策。继续执行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税费优惠政策至2025年12月31日。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全额补贴企业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
(八)实施稳岗扩岗专项贷款政策。对吸纳就业人数多、稳岗效果好、用工规范的小微企业,实行稳岗扩岗专项贷款,单户授信额度最高3000万元,按规定给予原则上不超过4%的优惠贷款利率。
(九)延续实施援企稳岗政策。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延续实施社保降费、稳岗返还、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由相关部门另行制定。
四、困难群体就业增收行动
(十)兜底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增收。加大就业困难人员兜底安置力度,滚动实施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2023年新创设城乡公益性岗位60万个。将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16—24岁失业青年等纳入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允许从事非全日制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同时从事其他灵活就业。开展就业困难退役军人帮扶行动,提供多岗位供给、多渠道保障,加强专项公益岗位管理,发挥兜底保障作用。
(十一)帮扶脱贫享受政策人口、低收入人口和残疾人就业增收。优先开展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就业帮扶,加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易返贫致贫人口、低保边缘家庭人口等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就业帮扶,实施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把符合条件的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纳入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范围,按规定享受就业扶持政策
五、城乡就业扩量提质行动
(十二)提高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的就业参与度。各级各部门尽早安排高校升学考试,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国企等公共部门岗位招考及各类职业资格考试。2023年度省属国有企业拿出不低于50%的岗位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开展共青团促进老员工就业行动,实施“青鸟计划·就业服务季”,全年举办招聘活动200场以上,结对帮扶5000名以上困难家庭毕业生。实施高校毕业生“筑基行动”,建立基层就业高校
来源:山东政府网